超过三个月还能办出生证明。办出生证明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然后是准生证,医院病历复印件等,而且,在此之前要想好宝宝的名字,然后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尽量在新生儿出生后15日之内办理,最迟不要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属于补发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出生证明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孩子姓名是出生证明的关键,一旦出生证明上写下了孩子的姓名,就很难更改了,这个姓名也就是孩子户口本上的姓名了,医院的办理人员会询问是否确定了,会让夫妻一方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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