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若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可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若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一次付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终止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的交接。若因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如何处理工作交接?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如何处理工作交接?
当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处理工作交接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应该提前与雇主或上级进行沟通,并明确了解公司的政策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履行您的合同义务,直到最后一天。在这段时间内,您应该与接替您职位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他们了解工作职责和项目进展。您可以准备详细的工作手册或指南,以便他们能够顺利接手工作。同时,您还应该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他们知晓您的离职并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最后,确保您在离职前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作和文件整理,以便顺利交接并留下良好的离职印象。记住,专业的工作交接对于您的职业声誉和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
结语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处理工作交接是至关重要的。提前与雇主或上级沟通,明确公司政策和程序。履行合同义务直至最后一天,与接替者充分沟通协作,提供工作手册和指南。保持团队联系,提供支持。完成必要工作和文件整理,留下良好离职印象。专业的工作交接对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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