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防范区内的汽车维修店。员工应来自防范区,原则上不允许跨镇流动;确需跨镇流动的,须实施闭环管理。
二、防疫要求
1.开展检测筛查。经营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频次组织开展员工核酸或抗原检测。当前应组织员工做好“1+1”检测工作,即上午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及时汇总上报检测结果。
2.规范环境消杀。汽车维修店应在恢复经营前对场所环境进行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杀,每日对环境实施消杀不少于三次、对人员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设施、洗手间等)每2小时消杀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应注意开窗通风,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3.严格人员管理。员工每天应扫场所码,在上岗过程中应落实好“三戴”措施(佩戴好手套、面屏、口罩),强化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应以签署责任书等方式承诺依规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异常的,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员工往返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应合理规划交通路线,点对点通行,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4.强化顾客管理。严格错峰作业,汽车维修店应采取预约制,门口张贴预约联系方式,顾客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预约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维修店应在经营场所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要求,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并安排专人管理。顾客应做好“一戴三查”(戴好口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规定期限内的核酸阴性报告)。
5.注意限流限距。汽车维修店应在顾客接待区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汽车4S店应根据顾客休息区面积合理设置最大接待量,原则上按照休息区每4平方米容纳一名顾客的标准测算限流人数,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提醒顾客等候休息时保持2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防范人群聚集。其他类型的汽车维修店,顾客不得在店内等候。
6.规范车辆管理。送修车辆进场前,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车辆静置半小时后方可进行维修。车辆内部驾驶员或乘员有可能接触的表面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对轮胎、驾驶室内地板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竣工车辆交付前,应再次对维修部位、维修部件、更换部件进行全面消毒。
7.加强应急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或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隔离、流调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突发事件的扩散和外溢。
三、附则
电器维修店(不含上门服务)参照本指南执行。如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的,以最新发布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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