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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应急预案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准确处置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确保诏安县20xx年中高考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等规定,特制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指挥协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开展中高考期间非等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中、高考驻点保障组

  负责开展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实行全程驻点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组应分别于7月5日、7月15日前完成高考、中考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与各就餐点学校负责人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具体保障人员见附件)

  二、驻点保障时间

  20xx年7月6日至8日(高考),7月17日至20日(中考)。

  三、工作准备

  (一)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7月4日和7月15日召开所有保障人员参加的中高考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

  (二)了解活动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人数、用餐形式等。

  (三)携带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食品样品采集记录、封条等;备齐参阅资料及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

  (四)保证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试剂齐全,并在进场前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

  1、具备与中、高考食宿点就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4、内、外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无露天堆放的垃圾,明暗沟下水排放畅通。

  (2)厨房及加工场所的天花板、墙壁光滑,无剥落、积尘、蜘蛛网、无霉斑、漏或渗雨现象,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无油垢积聚,地面清洁、无油腻,排水沟通畅。

  (3)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有专用地方,品种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4)驻点保障期间使用的桶装饮用水,应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并持有供货方提供的相关索证索票资料。

  5、基本卫生设施

  (1)垃圾存放桶箱数量应当足够且密闭,做到工毕场清。纱门纱窗、防鼠网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

  (2)食品原料清洗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分开,且不与清洗清扫用工具的水池混用。

  (3)餐饮具消毒采用热力消毒,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水池。消毒后的餐饮具有保洁设施,餐饮具数量足够并满足周转所用。

  (4)冰箱的数量、容积够用,制冷效果有保证。

  6、食谱审查

  (1)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制作加工现场、加工条件相适应。

  (2)不得提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3)不宜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易变质的.食品。

  (4)不易烧熟煮透的菜肴,如“整鸡”、“整鸭”等,并在现场监督中要重点检查。

  (5)提倡膳食平衡,菜肴的荤素搭配要合理。

  (二)实施驻点监督

  1、原料审查要点

  (1)蔬菜、水果、粮油、干货、水产品、肉品等应新鲜,无霉变、生虫、异物及异味等感官异常情况。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许可证,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鲜肉类应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量合格证明;蔬菜应查验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各类食品及其原料都应在保质期限内。

  (3)入库食品应验收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存放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4)使用二次供水的应提供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2、烹调、加工过程监督要点:

  (1)生熟分开: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冰箱、容器要分开,案板、刀具要分开。特别注意烧、炒前用的装菜盘与烧后装菜不能使用同一容器。

  (2)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开洗切,要先洗先切,洗后容器不能着地存放。

  (3)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食用隔夜剩饭菜。禁止加工制作凉菜应自行加工,不得外购,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调料容器须加盖子、贴标记,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3、餐饮具消毒前须洗净,消毒时间要足够。煮沸、蒸汽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煮沸消毒时间应在10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须落实,餐饮具摆台控制在开餐前30分钟以内。

  4、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

  (1)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流动清水洗手。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所以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食品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5、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留样品种、留样量、密闭消毒的专用容器、专用带锁冰箱及留样记录、责任人签字等。

  6、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包括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腌制肉品的亚硝酸盐含量、餐饮具细菌总数及洁净度、从业人员手部细菌总数等。

  7、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1)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监督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规定有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餐饮服务提供者处理。

  (2)如同一时间内发生3人以上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按突发事件(故)现场处理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监督管理资料整理与归档

  在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监督管理方案、检查记录、图像资料、总结等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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