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楼顶场地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1.1详细地址:
1.2房屋结构:四层
1.3建筑面积:1500
1.4房屋楼顶设计:砖混
1.5装修情况:内侧苯板外侧瓷砖,四层无漏水情况,楼顶防水完整。
2、房屋楼顶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作为移动通信机房使用,在楼顶架设移动天线
3、租赁期限
房屋楼顶租赁期限为:年整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房屋楼顶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租期为五年,租金合计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
4.1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用电,电费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商乙方电价进行结算。
4.12在租赁期内若由于整体规划导致基站所在房屋拆迁,则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无违约责任;结算按实际租发生租期的租金,多退少补。
4.13乙方在甲方租赁期间内,乙方负责安装甲方宽带(宽带网速为10兆光纤)及固定电话一部,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甲方上网费用,不负责甲方电话使用费用。)
4.2支付方式:五年一付
5、乙方权利
5.1乙方有权依生产需要添加设备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乙方不能破坏房屋结构)。
5.2上述经甲方认同的施工中,乙方在设备及天线安装过程中,如造成甲方屋面破坏,乙方负责进行维修。
5.3因施工原因造成屋面渗漏,乙方负责修复,并补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5.4乙方外接供电、馈线及传输,应征询甲方指定的合同路线。
5.5乙方在施工中(基站安装简易支架、观缆施工、电力引入如遇其他住户投诉,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至到问题处理完毕)。
5.6乙方工作需要随时进入机房,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
6、乙方责任
6.1乙方应爱护合理使用租赁期所承担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6.2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应按甲方要求合理文明施工,保证原有设施安全与美观,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6.3若由于乙方设备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价赔偿甲方。
7、甲方责任
7.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7.2在租赁期内,机房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7.3甲方维修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8、租赁期
如果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同意续租,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9、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有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
9.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9.1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9.2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发生屋顶漏电、渗水、失火、基站倒塌等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3---5日内修复,若乙方不予维修,甲方有限终止本合同,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9.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履行的租赁期内发生的租金总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当月剩余月份租金。
10.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部分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范围内部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七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给有关部门的证明。
11、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1.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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