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大力开展校园“小学生养成教育活动”,让学生对文明的认识更加深刻,让全校文明之风更为浓厚。特制定本“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1、各班评选出4名“校园之星”(即“礼仪之星”、“纪律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各1名)。
2、各班级“校园之星”由学校德育处、少先队大队委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后,在全校大会上分别授予“礼仪之星”、“纪律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称号。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待人有礼貌,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
2、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乐于助人。
3、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风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4、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
5、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
6、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
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
8、有为社区、学校、同学、他人服务的`经历。
1、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马虎应付或不按时完成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随手乱扔乱倒果品纸屑、随地吐痰、破坏环境卫生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节约水电、破坏学校公共财产者。
4、在校园内,经常进行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不请假外出、经常迟到、早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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