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就台球厅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国泰商厦四楼“星牌台球俱乐部”店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国泰公司履行原有店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该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台球设施及其所有的配套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20xx年9月6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肆拾
万元整(¥400000.00),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台球设施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该店面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乙方接手前该店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不得存在任何其他潜在的或可能的'债务;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或国家征用拆迁店面,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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