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发展特区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住房利用率,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出租位于第号的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乙方应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
五、出租房屋房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支付。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加收租金金额20%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租赁房屋及配套设备,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折算成租金;如甲方延误维修或未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相关事宜可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甲方如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如需退房,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逾期未偿还续租的,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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