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我校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专业技能知识学习,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学校对辅导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辅导员培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制度,加大辅导员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思想政治队伍的育人意识和管理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养目标
以“确定专题、专家引领、讨论交流、注重成果”为培训工作思路,将专家讲座、学习考察、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所需的综合素质、知识面拓展、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事政策分析、学生工作业务与管理方法、心理健康教育及指导、就业知识与人生规划、实践与考察等。
五、培训要求与考核
1.每位专职辅导员都要参加学校举办的培训。
原则上学校将每学年组织2次集中培训,由学工部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每学期针对热点问题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进行讲座。
2.培训结束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心得、总结、论文等,学校将收集、整理,作为辅导员学期考核的一部分。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辅导员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辅导员参加培训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提高政治辅导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4.各二级学院在学校整体培训的同时,还应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对辅导员进行培训。
5.辅导员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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