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养殖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畜牧水产系统机关效能和依法治牧、依法兴渔的水平,促进我县畜牧水产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2、真实准确。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讲求时效。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4、利于监督。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局领导具体分工;
2、机关股室工作职责;
3、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4、财务收支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畜牧水产惠农资金项目落实事项;
6、畜牧水产行政许可及执法监督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7、行政审批的规定事项;
8、畜牧水产系统人员招录和调配事项;
9、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任免事项;
10、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
11、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公开办”),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干,抓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2、抓好机关政务公开。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搞好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七项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确保行政权利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四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惠农资金项目落实、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示。
3、规范公开内容与方式。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公开栏(墙、橱窗)统一名称为“党务政务公开栏”,将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整合,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凡是公开栏(墙、橱窗)和会议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局网站要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并设置财务公开等系列子栏目,将公开内容与子栏目合理对应。拓展公开方式。对政务公开的内容,除了做到 “上网、上栏、上墙、上会”外,另外,可以通过座谈、编发手机短信、印发宣传单、报纸、等多种途径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4、加强督查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局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发一次督查通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先进股室评选的重要依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系统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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