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财经纪律 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
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小金库”清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关于签定杜绝“小金库”承诺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景谷县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小金库”产生,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腐败,建立良好的财经秩序,在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单位保证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严格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账户。
二、单位保证不公款私用。
三、单位保证将所有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
四、单位保证所有账目向监督机关公开(涉密除外),接受监督。
五、单位保证执行统一的津补贴规范政策,不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补贴(含电话费、过节费)。
六、单位保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将负主要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本承诺书: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一式四份,县纪委、县清办、承诺单位存档和宣传张榜公布各一份。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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