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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规章制度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一.考勤制度

  1.营销部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可轮休一天,具体日期依照售楼处《周值日排班表》、《签到表执行。

  2.上班时间:早8.30分—17.30分,冬季早8.30分—17.00(8.30分指换好工装,坐到接待台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由各售楼处项目经理根据情况自行拟定,报备营销部长及内勤部后执行。

  3.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错班,置业顾问未经现场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班,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需提早离开售楼部的,应于上班时间前/离开前通知项目经理,征得现场经理批准(若现场经理不在现场时,则应用电话说明形式向现场经理说明原因,然后再打电话回售楼处/当即知会当值负责同事),事后应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手续。

  4.关于迟到、旷工的标准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详情参照营销部处罚条例)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之早退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5.所有请假统一按公司制度执行(包括大假、事假、病假)。

  6.除上班时间带客看楼外,不可随便外出,若因办理公司事务需外出销售代表须经现场经理同意,并填写《售楼处外出登记表》,外出时间超过批准时限为15分钟以内,超过批准时限15分钟之后按公司关于旷工的制度规定执行。

  二.售楼部日常规则

  1.置业顾问必须按公司规定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包括项目资料、客户资料)违者将作解聘处理。

  2.若被客户书面投诉者视为严重过失,被投诉者除要写检讨报告外,并扣除一天工资,若被投诉两次以上则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作解聘处理。

  3.销售代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制服、佩带工作卡。男同事打好领带,女同事应化淡妆。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4.销售代表按每天签到顺序接待客户,要保证每一位来访客户都能得到主动,热情的接待,销售代表不可因任何原因怠慢客户。在下述两种情况:来访新客户接待时间较长、老客户来访,销售代表可补接待名额。除此之外轮到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因其它任何原因不在岗位,则由按排定顺序的下一个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不在岗位之销售人员不再另补接待名额。

  5.楼盘的销控工作及认购书、合同的相关管理由售楼处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经理不在时,由当值负责同事在第一时间知会现场经理后执行。

  6.严禁在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内吃零食、喧哗、吵闹、追逐、打游戏机、赌博、看与工作或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及书籍。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7.售楼部上班时间内,除接待满员外,前台最少留有两名销售代表,小接待台保证一名销售代表,否则全体当班销售代表书面警告一次,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

  8.任何时间(包括午休时间)均不可在接待台上或售楼处内睡觉。

  9.午休时间根据各楼盘特殊情况由现场经理各自制定,销售代表应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10.项目经理分配给各销售代表的具体工作或报告必须按时完成、递交。若未按时完成或迟交报告者书面警告一次,第二次将扣除其一天工资。

  11.销售日报表应注明新老客户到访量,未注明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项目部销售会议上做检讨,第三次违反将扣其一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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