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又被拉出来了,会影响以后贷款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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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后,再从失信黑名单中移出来,5年内,个人在银行办理贷款是很难成功的。

“老赖”们在还钱后的结案次日虽然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老赖”依然会留下信用污点,企业的永久存在,个人结案5年后可以消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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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后,再从失信黑名单中移出来,5年内,个人在银行办理贷款是很难成功的。
  “老赖”们在还钱后的结案次日虽然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老赖”依然会留下信用污点,企业的永久存在,个人结案5年后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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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B,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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