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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离婚的话,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可以不在离婚案件中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夫妻双方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完全根据双方自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就可以。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按照法定去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
但是法官会根据你们婚姻情况和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财产分割 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 ,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谢谢阅读!
热心网友
通常财产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婚后存款也是平均分 割,欠款如是为家庭支出而欠款,那么是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债务。更多婚姻财产方面的问题,你可以登入“律伴”法律平台,在线和律师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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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