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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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05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关注即将公布的实施细则。
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委托的申请点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公共租赁房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
4、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解读
1.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2.申请单位如何确定?
申请公租房可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由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以本人为申请单位。
3.哪些人员可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申请人未婚,不带子女的离异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和外地来渝工作的人员可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4.收入*标准是多少?
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哪些人申请不受收入*?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
6.申请公租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
7.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明、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8.什么时候能申请?
公租房具体的申请时间、地点确定后,将通过网站、报纸及时向社会公布。
9.怎样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点;也可携带相关纸质材料直接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提交申请。
10.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能申请公租房吗?
未实行实物配租或未领取租金补贴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1.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怎样申请?
申请人应在户口所在地,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12.审核期限有何规定?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社会保险、税收、婚姻等情况的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13.对审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吗?如何公示?
是的。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复审合格的申请人有关信息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或指定报纸专栏上定期公示。
14.为什么要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加强社会监督,可以让有限的公共资源保障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15.对公示的申请人有异议怎么办?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情况提出异议,住房保障机构应重新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6.怎样进行配租?
在市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人代表参与和监督下,按申请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配租。
17.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18.公租房有哪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19.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申请变更地点。
20.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改变的,申请人应及时向住房保障机构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21.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收到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配租确认通知书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
22.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最短为1年。
23.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4.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相当于同类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5.廉租住房家庭按什么标准交纳租金?
按廉租房的租金标准交纳租金,租金的差价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来支付。
26.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27.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28.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一)租赁合同期满;
(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其他住房;
(三)超过*规定收入*标准。
29.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30.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市住房保障机构同意,可以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间租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31.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对拒不腾退房屋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32.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33.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4.购买公租房有哪些付款方式?
购买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35.购买的公租房能抵押吗?
公租房购买后可以抵押,但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36.购买的公租房能上市交易吗?
公租房购买后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居住,可以继承和抵押。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或抵押处置时,只能由*回购。
37.公租房的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一)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二)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三)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四)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
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38.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一是申请对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
二是收入*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是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
39.如何保证公租房申请配租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基础上,制定操作细则。三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籍、民政、社保、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0.对骗取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租房的,解除租赁合同,由住房保障机构收回房屋,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行为记入本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1.对出具虚*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由有关部门对直接出具虚*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2.住房保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怎样处理?
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1:23
您好!重庆市的公租房从申请到入住一共有以下9个步骤(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①申请—>②初审—>③复审—>④公示—>⑤轮候—>⑥公开摇号配租—>⑦摇号结果公示—>⑧签定租赁合同—>⑨入住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及应提交资料如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2: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申请对象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二、申请材料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租房申请书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4、工作证明(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3)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