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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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解读:
1、明确隐私定义,界定侵犯隐私权行为;
2、明确个人信息定义及范围;
3、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范围、要求及原则,明确免责情形;
4、明确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规定信息处理者义务。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1、取得个人的同意;
2、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6、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1、安全保障义务;
2、合规审计义务;
3、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义务;
4、安全事件通知义务;
5、平台特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