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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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15

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备案项目是对需要进行核准管理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核准和备案的机关和权限不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除*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规定。

3、核准和备案的程序不同。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核准的项目,向*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指导企业补正。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条 对关系*、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规定。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核准的项目,向*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 由*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投资主管部门,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核准。

第九条 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核准的项目,由*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参考资料:

中国*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16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仅对重大项目和*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自行制定。*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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