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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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12:24
市医保也是可以二次报销的,医疗二次报销指的是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也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展和延伸,只要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费部分超过了当地的大病保险起付线,剩余部分就是就是可以报销的。
1、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人
只要参加居民医保、按时缴费的人,不用再申请,自动就能享受大病医保。
2、报销的条件
大病医保由社保延伸而来,保障范围限定在当地医保目录内。一般情况下,社保内的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就是大病医保报销的基数。每个城市的起付线不同,比如北京的起付线是职工3.95万元(居民30404元),只要经过社保报销后,如果你自己花的钱超过了3.95万,你就可以申请社保报销了。
3、报销限额
大病医保一年最高报销40万,报销比例按费用区间段划分,60%起步,最高可报90%。
4、报销的举例说明
简单的说,二次报销就是按照医保平常的流程正常报销后,自付金额超过了大病医疗的起付线,就可以再进行一次报销。比如说甲先生在A城市,不幸得了一场大病,看病总花费50万元,其中30万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医保的报销比例为60%,那么甲先生可以首次通过医疗险报销30万*60%=18万;医保范围内甲医生自付了30万-18万=12万,这12万就可以通过大病医保进行二次的报销。我们假设A地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是3万,报销比例是80%,那么甲先生通过大病医疗报销的金额为(12万-3万)*80%=7.2万。
可以看出通过医保的一次报销18万,二次报销7.2万,合计报销了25.2万。剩余24.8万由自己支付,其中20万是社保外用药,医保无法报销。以上的比例、起付线都是为了计算方便进行的假设,实际中各地区的*略有不同,能够申请的条件也略有差异,因此需要仔细的询问当地医保部门。
最后说一下社保目录外的20万或者自己支付的24.8万该如何解决。我们在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百万医疗险,其实百万医疗险就是为每个人解决社保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的。
假设甲医生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如果是0免赔的,那么剩余的24.8万医疗险将全部帮甲先生报销,自付为0;如果如果是1万免赔的,那么剩余的24.8万医疗险将为甲先生报销23.8万,自付为1万,也能解决大问题。
所以每个人在缴纳社保的同时一定记得为自己投保一份商业医疗险,这样就不用再担心治病的医疗费用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13:42
大病医保有二次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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