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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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1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扩展资料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维修基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2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您还要知道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2

众所周知,房子使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那么每一个买房者我们都知道,如果要看好一套房,那么我们需要看很多的楼盘哦,不断的比较,最后才能定下来买我们究竟要哪个楼盘的房子。我们房子一旦真正的确定下来后,还有很多的相关的手续要进行一系列的办理。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我们大家详细的介绍下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呢?

房屋维修基金的定义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在买房子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很多细节和流程问题,例如我们需要知道房屋维修基金应该怎么交纳,还有我们房屋公摊面积应该怎么算等等,这可都是关系到我们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哦。 千万不能马虎,一定先事先了解清楚。那么,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这一系列问题大家是不是有了一定的掌握呢,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3

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3

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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