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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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2
【法律分析】:上海电动车牌照办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注册材料。
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注意:驾驶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或者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因此建议车主早日上牌。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