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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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16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倾斜。
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
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
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
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而只能对企业中的外资部分给予税收优惠;
对其中的中方投资者不享受税收优惠,仍执行内资企业的税收*。因此,在投资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时,应进行适当的选择,才能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属法人企业,而合伙企业则属于自然人企业。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两者在税收*上的区别主要是:股份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个人股东时,股东还得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
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所分得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宜选用股份有限公司。这不仅是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的资金较多,筹资难度大,而且大企业管理相对较困难,经营风险大,如果采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很难健康地运转起来。再者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投资较难操作。
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则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首先是小企业管理难度小;其次是经营风险小;再次是国家有扶持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为企业节省不少税收支出。
(四)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企业的选择
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讲,公司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
1、我国税法鼓励投资的有关税收减免*,主要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企业为适用对象,企业以这种形式出现,可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
2、就股东而言,采用这种企业形式进行生产经营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比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从筹资角度来讲,股份公司的筹资方式比较灵活,但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比有限公司严格,注册资金比有限公司多,经营风险比有限公司大,故纳税人应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16
1、税率幅度不同:
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倾斜。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
2、税优惠*适用范围不同
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
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
优势:
中外合资: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内资独资:国家以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定不同的规定来减轻税收负。
外商独资:为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分别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以下特征:
1、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中,外方合营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合营者则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公民个人。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中外合营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4、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
5、合资企业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协商分配,并载明于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合营企业一方对他方委派的董事不具有否决权,但董事的资格应当不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外合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资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17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
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而只能对企业中的外资部分给予税收优惠;对其中的中方投资者不享受税收优惠,仍执行内资企业的税收*。因此,在投资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时,应进行适当的选择,才能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属法人企业,而合伙企业则属于自然人企业。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两者在税收*上的区别主要是:股份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个人股东时,股东还得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所分得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宜选用股份有限公司。这不仅是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的资金较多,筹资难度大,而且大企业管理相对较困难,经营风险大,如果采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很难健康地运转起来。再者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投资较难操作。
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则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首先是小企业管理难度小;其次是经营风险小;再次是国家有扶持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为企业节省不少税收支出。
(四)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企业的选择
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讲,公司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①我国税法鼓励投资的有关税收减免*,主要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生产企业为适用对象,企业以这种形式出现,可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②就股东而言,采用这种企业形式进行生产经营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比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从筹资角度来讲,股份公司的筹资方式比较灵活,但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比有限公司严格,注册资金比有限公司多,经营风险比有限公司大,故纳税人应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