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注册公司了想在外地开分公司要什么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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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3:21

一、注册分公司所要提交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总公司验资报告和章程(复印件)
3.总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1寸照片一1张
5.可提供注册地址

和注册公司差不多的 不过更麻烦点 不需要注册资金而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3:21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你分公司要开在哪里就去当地工商办,要你总公司的执照,程序跟新公司差不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3:22

也算是注册分公司,跟注册公司程序差不多,只不过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3:22

具体情况参见我的文档分享最后一项《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第18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3:23

分公司申请条件: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

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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