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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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9
非中山户籍公积金缴存人7月1日后缴存的公积金离职后暂不能提取。
缴存人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提供经市社保部门确认的《中山市大病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款(含市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付款收据开立日或房地产权证出证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19
你好 好像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离职就可以提取的啊
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上是我从百度百科复制的,应该是除了上述条件,就只能到退休才能提取了追问离职是可以提取的!解除合同关系就可以了。凭离职证明就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