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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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2:43
看你投保的是什么方面的保险了。如果是财产保险,是不行的,保险公司最多赔付你原来价值的东西,这个都很好理解,是为了防范风险,不然的话,我买车了不停的买保险,然后破坏掉,保险公司多倍赔付,要不了几天我就发了。如果是人寿保险就要看更加具体的情况了:1、如果是两份或者更多的重大疾病保险、意外身故/残疾保险、两全保险等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旦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或残疾、身故,则不管在几个公司购买多少份,每份都要按照你购买的保额进行赔付。2、如果你购买的是报销型的小病医疗保险,则几个公司或者一个公司购买的几份保险,他们的赔付原则是按照你理赔的顺序一个个来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如果到最后也没有达到你所花费的金额,那么久全部理赔一遍,当理赔金额达到你所花费的金额的时候,后面的就不进行赔付了。保险公司对这个进行控制的方法就是第一个进行赔付的公司会要求要你的*原件,而后面的公司会要前面的公司进行赔付后的*复印件并由收取原件的公司在上面盖章确认,并附带一个赔付的清单,以备后面的公司查询。比如你在两家公司分别购买了报销实际费用80%的医疗险,实际住院10天花费1000元,第一家公司会要*并报销800元,第二家公司会要上一个公司的理赔分割单,并报销(1000-800)*80%=160元,你总共赔付960元。这是因为国家保险法规定短期医疗险是补偿性的,不能通过这个赚钱的原则。3、一种特殊情况,小病医疗赔付有个特别的险种是可以超出花费金额赔付的。就是你购买的是住院津贴补助类型的保险,就是这种保险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住院,只要住院一天就给多少钱,而不管你实际花了多少钱。这种保险每个公司的每个产品都要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比如你住院10天,花费1000元,但是你购买了2家公司的2份每天补助100元的保险,那么最后赔付金额是2*10*100=2000元。但这样的险种一般缴费比较贵,而且都有一个总的赔付限额,在一定年限内达到总的赔付金额则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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