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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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7:17
以北京大学为例:
已获得录取资格的同学可根据个人情况向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提交奖学金申请。可申请奖学金项目包括:中国*奖学金高校项目、北京大学奖学金和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中国*奖学金高校项目为教育部于2008年起设立的;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系北京大学于2012年设立的资助型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类;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北京市教委于2006年设立的学费资助类奖学金。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资助学费的奖学金;
3、申请人为目前在北大就读的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4、申请人需按时注册、缴纳学费及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5、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没有不及格(重修通过亦可申请);
6、申请人无品行不当,无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或校纪处分;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未曾受到司法部门或*机关处罚。
以下学生不在申请之列:
1、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2、攻读北京大学专业学位、合作项目及英文授课项目等研究生新生
3、*英文授课项目学生欲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请咨询项目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留学生办公室-2019年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7:17
2010年共提供200个奖学金名额。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1 - 3年 博士研究生:1 - 4年 二、申请途径、申请时间和申请学习院校 1、如申请人在现就读学校继续深造,须通过就读学校推荐,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2、如申请人从已就读学校毕业并报考新的学校继续深造,须先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由录取学校负责向申请人毕业学校索取相关材料,并由录取学校推荐,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申请时间截止为2010年5月底。 4、申请就读的院校需为中国教育部确定的中国*奖学金院校。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在华就读的外国籍留学生,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在学期间各科成绩优异,品学兼优且继续在华攻读学位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人须为未获得其它任何奖学金资助者。 四、全额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书籍资料自理。 3、奖学金生活费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1,7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门诊医疗服务:学生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就医的日常门诊医疗服务。学生就诊后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5、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或受理垫付的救援机构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6、如奖学金获得者需从毕业院校转往录取院校,城市间交通费自理。原享受中国*奖学金提供国际旅费的学生如获该项奖学金继续在华学习,国际旅费将延长至学习结束时一次性提供,在华期间如因故回国,旅费自理。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四份) 1、《优秀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必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优秀生奖学金申请表。凡不通过网上申报的,留学基金委均不予受理。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laihua.csc.e.cn 2、本科或硕士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最高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如申请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3、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研究生在读证明(申请时如尚未取得录取通知书,需提供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或留学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4、在中国高等学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5、学习计划(须写明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及继续就读的学习计划;申请硕士不少于900字;申请博士不少于1500字); 6、在学期间所发表过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7、申请人就读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推荐信;两封导师或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推荐信; 8、申请人所属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同意申请人申请该项奖学金并说明未将其纳入两国*互换奖学金计划名额的官方照会。 上述申请材料由推荐学校于2010年5月底前寄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录取及通知 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于2010年7月底前将《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名单》通知推荐学校,并委托学校向获奖者本人颁发《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奖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7:17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可以申请奖学金,以下是条件:
申请条件及要求:
1、在校本科生,在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在校级博士研究生,即将毕业的不包括其中。
2、申请*奖学金和学习成绩奖的同学要求学习成绩在学院排名前10名。
3、有不及格或未通过的成绩的同学不得申请*奖学金和优秀自费生奖学金。
4、已经获得本国*奖学金、中国*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不得申请*奖学金和中国*优秀自费生奖学金。
5、如有签证过期并受到处罚的留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审。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从留学生办公室的网站里“常用下载”页面下载申请表(或日志附件直接下载即可)。
2、按申请表内容逐项填写,请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供学年的成绩单,其中申请学习进步奖的同学需提供两个学年的成绩单。
4、截止日前将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留学生办公室。
5、10月份,组织奖学金评审。
6、12月份公布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