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0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超过3个月属于严重逾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逾期后被*起诉期间、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况下
逾期后被检察机关、*机关立案,*机关网上追逃的情况下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超过3个月属于严重逾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逾期后被*起诉期间、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况下
逾期后被检察机关、*机关立案,*机关网上追逃的情况下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超过3个月属于严重逾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逾期后被*起诉期间、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况下
逾期后被检察机关、*机关立案,*机关网上追逃的情况下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超过3个月属于严重逾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逾期后被*起诉期间、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况下
逾期后被检察机关、*机关立案,*机关网上追逃的情况下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超过3个月属于严重逾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5
逾期后被*起诉期间、列为失信执行人等情况下
逾期后被检察机关、*机关立案,*机关网上追逃的情况下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