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0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1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2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例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需要及时缴清但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
扩展资料: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一是认缴资本过高。比如数十万元就能顺利运营的公司,如果认缴资本高达数千万元以上,理论上可以,但企业需要将认缴数额和缴足出资期限等注册信息进行公示,如果届时不能缴足,会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
二是认缴资本过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理论上一元也能设立公司,但如果认缴资本过低,会影响社会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3
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而是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
公司法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扩展资料:
简介
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同意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认购下来的股本总额。这个概念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但是他和实缴股本是两个概念。认缴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认缴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
相关规定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认缴资本,其余认缴的资本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缴清即可。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认缴资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1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2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例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需要及时缴清但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
扩展资料: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一是认缴资本过高。比如数十万元就能顺利运营的公司,如果认缴资本高达数千万元以上,理论上可以,但企业需要将认缴数额和缴足出资期限等注册信息进行公示,如果届时不能缴足,会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
二是认缴资本过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理论上一元也能设立公司,但如果认缴资本过低,会影响社会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8:33
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而是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
公司法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扩展资料:
简介
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同意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认购下来的股本总额。这个概念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但是他和实缴股本是两个概念。认缴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认缴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
相关规定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认缴资本,其余认缴的资本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缴清即可。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认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