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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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2:54
公案小说则从唐宋话本中“公案”类话本演变而来、如宋元话本中的《简帖和尚》,明代的《龙图公案》等都是公案小说。到了近代才大量出现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的合流,形成为有固定格式的长篇小说,即侠义公案小说,如《三侠五义》(又名《七侠五义》)、《小五义》和《施公案》、《彭公案》等。内容多带有公案类话本色彩,写“朴刀”、“杆棒”,“发迹变泰”等,一般以“侠客”、“义士”如何协助名臣大吏或“清官”破案为主线,形成跌宕起伏的情节,构成完整的整体。这类小说对封建时代社会*的黑暗腐朽有所反映,但又把剪恶除奸的希望寄托在“清官”、“侠士”身上,宣传封建统治阶级的威力,表现了作者一定的局限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2:54
公案小说是中国旧小说的一种,由宋话本公案类演义而成,盛行于明末。先秦两汉法律文献中的案例与史书中的清官循吏的传记,是公案小说的先导,或者说是它的酝酿期。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神鬼与狱讼相结合的作品,不妨说是公案小说的萌芽。
中唐至五代的笔记(传奇)小说与法医学著作中出现的公案故事,说明此时公案小说已经成型。
到宋代,随着城市人口的激增,阶级斗争的激化,刑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以及市民在审美趣味方面的新需求,公案作品便大量产生,品种增多,色彩斑斓,艺术上也日趋完美。可以说,这是公案小说的成熟期,或者说是它的早期。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反映冤狱为其主要情节。在史书中可以频繁地看到百姓对于“清廉”、“清介”、“清尚”、“清高”、“清白”、“清淳”、“清明”等*品格和理想人格的赞颂,小说中公案常有对“清官”的颂扬和美誉,历史上著名的两大清官包拯、海瑞,成为公案小说主人公的主要创作原型,进而被“神话化”,在民众中流传开来,产生了广泛的积极的影响。明清小说创作受到理学思想影响深刻,公案小说中的清官不仅清廉不苟,而且能持法平慎、秉公执法,崇“法”是清官文化的代表,清官一定意义上成为了“理”的代表,替天行道。公案小说的创作素材,许多袭自前代的法律文书、案例汇编,而这些小说很多成为封建官吏案头阅读之物,许多还明确表明是为*审案理刑而编写的,供他们参考,并且有许多*能够从中受到启示。这一类小说主要有《包公案》、《施公案》、《狄公案》、《海公案》等,小说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丰满,艺术技巧圆熟,代表了明清公案小说的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