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提出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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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外人在被执行阶段不能提出确权诉讼,执行异议被驳回,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诉讼。人民*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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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安外人异议之诉的诉讼标的是提出足以排除执行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对原审合同效力提出诉求,原审本身的争议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安外人可以依法提出再审,但在裁定再审前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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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外人执行异议,只是案外人就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由执行法庭审查,这不叫执行异议之诉。
2、合同具有相对性,案外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但是,案外人可以在执行异议申请中提出关于涉案合同效力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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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外人执行异议,只是案外人就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由执行法庭审查,这不叫执行异议之诉。
2、合同具有相对性,案外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但是,案外人可以在执行异议申请中提出关于涉案合同效力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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