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1、根据您的描述,您有可能属于转供电用户,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2、如您是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供电企业严格按照电价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价向用电客户销售电力并计算收取电费。您可通过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和城市>点击“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最新的电价信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首先,第一点,既然你是租房子住,不过房东的房子让你感觉不舒服的话,为什么还要继续租他的房子呢?世间的房子有的是,何必一定要和他打交道?另外一个方面,如果他收费超过了当地的正常收费标准,你就可以到*去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