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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使用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打印、签发的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厅(局)和各省辖市所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省辖市就业的,由厅(局)和各省辖市负责打印并签发由省教育厅印制的《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为开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统一交到学校,由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或二次就业的,可不签协议书。
2.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须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经市人事局、师范类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其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须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到省就业办审核备案。
4.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市、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省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须经市(地)以上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5.到在京*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同意。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其他证件无效。
2.毕业生报到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的有关证明到当地*门报户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交工作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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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比较好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