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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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2:05
因四个字:公平、效率
所以一句话,卖方义务是将货物交付买方或约定第三方等。买方同意将款项交付卖方或指定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履行义务方,都得服务到位。
1、在途货物,卖方已经交付买方约定承运人,所有权一般转移买方,所以144条规定,一般自货物再转卖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2、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卖方履行最低义务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不明确,交付承运人,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就这么多吧,呵呵。追问第一条的.是先签合同再运输还是已经运输了再签合同
如果是先签合同运输的话.那么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吧
没把这个概念搞懂.
追答
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是签了合同--约定了交付、运输条款--运输中又转卖了
意思是说,打个比方,我从纽约购买一批货物,价格条款为CIF上海。货刚走到马六甲海峡,日本的客商与我签订购买这批货的协议,可是日方运气不好,刚走到海峡,遇到台风发生货损,虽比较遗憾,但却与我无关,因为在与日方签订买卖合同时风险转移。由船方负责或保险负责与我无关。
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将会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不明确
合同法要求义务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这个规定就是最低义务。国际贸易国际惯例等与国内立法精神都是一致的。竟然不约定义务履行,那就给你个最低履行义务。如上述CIF中涉及的保险条款,你不约定那个保险险种,对方就给你入一个最低的平安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