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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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4:06
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步骤如下:
1、学生个人向相关部门明确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提供个人及家中丝经济情况的相关材料。
2、相关部门需要对学生递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进行资质审查,并审查学生递交原材料的真实度和完整性,银行需要负责最后审核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和银行审核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学生填好、签署贷款合同书和借条等文件。相关部门要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内容立即通告贷款学生父母或别的监护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4:07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贷款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帐户;
5、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和同意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4:07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