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和再审有什么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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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申诉与申请再审,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交织。
  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其性质是一项民主权利,法律依据是*。主体没有严格的*,申诉不受时效的*,不必然引起再审,当然也是发现错案的途径。处理方式上,只能是口头和书面答复,不能用裁判解决。
  申请再审(这里仅指民事)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或原审*申请再审的行为。其性质是一种诉讼权利,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申请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要受时效的*,符合条件的必须受理审查,并作出裁定。
  新《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应当再审。
  第180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181条规定“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审理。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
  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热心网友

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不服,就可以向有相机关提起申诉。
再审是一种诉讼程序,*认为当事人的申诉或*的申请有理由,可以再审。
可以这样总结为申诉是引起再审的一种方法,但是申诉不一定会引起再审!

热心网友

这里面容易混淆的是“申诉”和“申请再审”,我们可以谈本溯源来对二者做本质上的区别:
申诉是*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赋予了公民广泛的申诉权。而申请再审则是诉讼法中的概念,其实从申诉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申诉包含了申请再审的全部内容,因为申请再审所涉及的生效判决、裁定属于国家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而申诉中使用了“任何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可见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从立法例来看,1991年正式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诉修改为申请再审,第一次在我国诉讼法中使用了申请再审的概念。而在此之前是没有申请再审一说的,只不过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司法领域的申诉的“个性”越来越明显,所以就把这一领域的申诉冠以申请再审之名,并由司法领域对其进一步完善,但不论怎样,白马始终是马,申请再审始终是申诉的一部分,它是司法领域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提出*与寻求救助的特有称呼而已。
两者关系微妙化的原因,说白了,申请再审就是在申诉,但是,由于司法领域的申请再审属于专有称谓,而且随着自身的发展,其声誉与运用频率已远远超过了其他领域的申诉,所以显得性较强,从给人的感官层面而言,这就好比一个人用的是iphone,别人都会说这个人用的是iphone而不是说用的是手机,但实质上iphone还是手机。
所以,两者关系可以概括为,申请再审属于狭义层面的申诉,因为申请再审是申诉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人问,申诉和申请再审可不可以同时进行,这是对两者概念的不清楚,申请再审就是在申诉,只不过称为申请再审能将其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申诉而已,而当你在法学试题中答题用申诉代替申请再审也没错,可为什么不能得分,那是因为没有使用专业术语,答题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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