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选择?这个选项应该怎么选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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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3:18

如果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话,在“申报方式”一栏会出现两种选择。

51个税管家提醒,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区别如下: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适合那些在单位上班的人,或者有扣缴单位的人,他们能在平时预扣预缴环节,申报个税抵扣项目,非常方便。

2、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则建议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也就是在自行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正在填报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进入。

如果在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发现平时预扣预缴环节,专项附加扣除漏扣或少扣,可以自行新增项目,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36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一个人,从今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就开始了退税,但是很多人都对退税很模糊,不知道其中的含义。那么,今天,我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

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事实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在2018年12月22日,*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申报方式

1、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注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1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请稍等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高兴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8:0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操作流程如下:

远程办税端—APP端

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

第一步,实名注册

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局网站。大家只需要下载这些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就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

第二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当您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您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 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 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

3. 填写专项扣除信息

4. 填写其他信息

第三步,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 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再次提醒,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10

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申报。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35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你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会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缴纳申报,在这种方式下,你就可以直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具体的可以咨询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
一、 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也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非常有保障的。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了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就可以在税前扣除,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经济压力,所以大部分人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非常认可的。
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流程是比较简单的,以苹果12,iOS14为例,登录自己的个税APP。填报子女教育前需准备子女的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如果是填报住房租金的话,需要提前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然后要选择扣除的年度以及配偶的信息,接着在相关的页面点击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功能,就能够申报成功。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一规定出台之后,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因为这项规定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14

应选第一项,(就是让单位代办缴税事宜)
如果选第二项的话,免税就不是当年进行,不适合一般人做法
这么简单的问题,让我查了好久,请支持我的回答吧,简单明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29

选第一个就是信息会汇总到单位,单位帮你每个月减税(推荐这种,也是目前公司主流的方式)。

第二个就是有些人不想让隐私被公司知道,或者其他原因,那么就要自己去税务局申报了,一年申报一次。

两种方式减税的钱都是一样的,只是一个公司代理,另一个需要自己跑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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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1:17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什么第一第二,自己看看上面写的第一第二跟系统写的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2

我有个问题,如果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不是意味着每月照常缴税,下年初申报时再按申报项退税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0:00

扣缴义务人申报不是两个选项,由纳税人选择。逻辑关系是必须先由单位扣缴申报后,纳税人再在来年看看自己收入额进行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首先科普一下,作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另一个亮点就是计算方式的变化,由按月扣除变成了累计预扣法。这个税率和区间的设计对一定程度上有减税的设计。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后非常明确的划分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责任,所以单位财务按照税法履行扣缴义务即可,责任灰常明晰。
其次,虽然税制变成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式,但是作为有雇佣关系的纳税人,不论取得的工资薪金还是稿酬,都是在发放时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财务上发放的税后工资)按月累计预扣个税。除非以下四种情况才需要汇算清缴,也就是俗称的自行申报。
2018年1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62号公告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解释一下最后一种,退税。其实是为专项附加扣除不愿意月度享受的纳税人准备的,也就是说觉得自己这部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等隐私,可以在来年3月到6月底一次性申报累计扣除后申请退税。
最后,自行申报不存在排队拥堵情况,全国也就6000多万人有这需求,其次税务局不是ofo,不会让你排一千万人起的队伍。直接手机或者网页操作几下久可以自行完成申报,有退税的直接到银行卡,灰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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