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免税新2021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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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1:41

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2021是多少呢?不知道学员是否清楚呢?个体工商户2021年税收优惠*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2021及个体工商户2021年税收优惠*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吧。

一、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2021

2021年个体户的免税额度是10万

二、个体工商户2021年税收优惠*

1.2021*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2.因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目前是有明确的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具体可参考财税2019年第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所以,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现行优惠*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如果再减半征收后,即减按25%的基础上再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2.5%)。



以上就是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2021-个体工商户2021年税收优惠*已出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px.hebjxjy.com成为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赶紧行动吧。01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2
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有关事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三、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4号)同时废止。

案例分析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示例如下:

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二、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拓展资料】

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

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三、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案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减免税额2000元。

那么,李某该项*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案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减免税额6000元.

那么,吴某该项*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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