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02:0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
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上列第⑵项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均须保留劳动关系。若为五级、六级的,职工享有劳动合同终止权。须注意,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另,《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同时,《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等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的除外。”
上述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延续的情形进行了阐述,那么对劳动者有没有特别规定呢?答案是肯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此,《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亦作出了同样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续延申请法律援助是比较难通过,如你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可以请求律师帮助。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 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有哪些,是什么? 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要满足哪些情况,逾期终止有哪些情况要满足?_百度...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不得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续延的主要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有哪些情形可以续延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的情形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情形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