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学法律的朋友帮忙写转让合同内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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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7 22:21

首先申明我不是专业律师,但是我自己开过店、做过公司、接触过类似官司,现在有的房东是挺黑的,比较能理解你的心情,所以给你点意见和思路,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1、租赁合同是以你个人名义签订的还是以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的话,那法人是否就是租赁合同的签订人?
2、租赁合同是否明确约定承租者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或转租?特别是转租这点,有的没经验的房东只约定不得自行转让,但没约定不得转租,如果这样就可以与你的下家签转租协议(也就是你与房东继续保持租赁关系,你的下家只与你发生租赁关系,不与房东发生直接租赁关系)。如果是转租的话,不知道你和下家之间是否存在转让费的问题,如果有一次性收取了一笔转让费,应该在转让合同中体现金额,并且约定你(甲方)必须保证你的下家(乙方),在多长的期限内可以按多少的租金承租什么地址的店面,如中途因甲方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该店面,则甲方需退还全额(或按乙方实际已承租时间,按一定比例)乙方转让费。
3、如果你与房东租赁合同约定了不得转让也不得转租,那就要看第一点合同的签订者与你这个店的工商注册者是否一致了,如果不一致的话,那还有一个擦边球可以打,就是与下家协商,虽然实际转让的是店面的承租权利,但是合同中体现XX店或XX公司将XX品牌(或业务)的经销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经营,地点为(就是店面的地址),乙方经营期间的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税收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确保乙方在上述地点在XX时间段以XX租金经营该品牌(或业务),如甲方不能遵守上述约定,则以XX方式赔偿乙方违约金XX元(具体赔偿金额实际上是与转让费和乙方实际已经承租的时间挂钩的)。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打擦边球,以转让经营权的形式变相转让店面的租赁权。为什么说最好租赁合同签订人与工商注册登记人最好不一样,就是你转让合同可以以工商注册登记人(或直接用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的名义来签,盖公章的),这样即使房东发现,他在打算告你时会发现,诉讼主体不一致,就是作为租赁合同签订者的你来说并没有对外转让,违反租赁合同。
4、如果租赁合同定得很严谨,约定了未经房东同样不得转让、转租,同时不得以转让经营权、股权、合作等名义变相转让或转租。如果有类似这样严谨的条款,那你还是乖乖和房东说吧,这8000元是很难免的啦。
再次申明,以上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可行,具体详细合同的措辞还是找律师把关一下。如果有帮到您,记得采纳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7 22:22

无论怎么写,也不能绕开你转让这个事实。因为你的行为就是转让,如果转让合同就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办转让手续,已经找到下家以你名义经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7 22:22

既然知道房东不同意转让的店面,经营者转让的话是无效的,为何还要自找麻烦呢。
诚心的奉劝你,不要作违背法律规定的傻事,你这样做了就难以避免后期与房东和下家发生矛盾,到那时会因违法签约蒙受损失的。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7 22:23

http://user.qzone.qq.com/1533370442/blog/1309749108
全是合同 自己看看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7 22:24

用让房东心情愉快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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