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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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2:42
请您向原始出具证明的相关部门详细描述相关事宜,然后请求该部门重新开具一份新的证明文件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于遗失或损坏者,双方当事人可分别携带居民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领已丧失或损毁的结婚证和离婚证。
如相关登记机关经过核查之后确认为事实无误,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补办并发放结婚证及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