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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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问题。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常委会委员、市*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委托县(市)区*检查了本级*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市*常委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协助下,特邀国家级专家莫荣来宜举办了《就业促进法》法制讲座;
检查期间,集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区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建委、工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妇联、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群帮再就业基地,走访了安徽华茂集团、**汽运公司等部分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深入到桐城市、太湖县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一、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市*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新增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争创充分就业乡村、消除零就业家庭、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等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任务。工业部门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翻番计划,以保增长促发展拓就业。截止20xx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17000户,就业人数达50.15万人;到今年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196户,职工人数16万余人,比2007年净增280户、2万人,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建设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约5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70%,在外地从业约40万人,未发现大量返乡现象。商务部门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带动和扩大农民就业。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1万人;
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解决农民就业2000余人;抓大型市场建设,解决就业1000人;抓大型商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抓示范商业社区创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岗位3044人。
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很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再就业基地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妇联坚持“四送一树”(即:送温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树典型)活动,热情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铺路搭桥”,协助*有效地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
(二)强化促进就业的*支持,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
市、县(市)区*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速转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一是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去年以来,全市以“3231”工程和228个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并申报各类工业投资项目498个,大力提升项目落地率和建设投产速度,有效拉动就业,约有3万返乡农民工在园区企业实现了就业。
二是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各类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仅省*认定的5个产业集群镇,去年集聚企业1168户,比上年增加282户,规模企业86户,比上年新增35户,就业人员达61185人,比上年新增91人;省经委认定的4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规模企业32户,就业人员达13000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认定数950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科技人员8000多人。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去年,市本级实际支出各项就业资金6248万元,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争取上级支持,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就业资金投入。各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地落实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各项补贴,为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落实帮扶*,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工商联督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市直会员企业提供空岗3400多个,安排就业1800余人,部分行业商会还帮助一些小企业和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问题。市国税局落实有关优惠*,扶助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帮助431名就业困难人员人实现再就业等;市金融机构共发放担保贷款3485万元,累计扶持2857人实现就业。
(三)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市*及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将用工登记备案纳入企业用工年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了就业援助力度;并及时出台多项社会保险优惠*,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指导企业稳定就业,实行失业预警。各县(市)区普遍制定落实了这些制度。市及部分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还认真开展了劳动力资源的定期调查和统计,建立明细台帐,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去年10月份以来,市区企业登记失业2140人,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4.8%,较往年同期略有上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大部分企业未出现主观裁员减薪现象。
另一方面,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切实加快就业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除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外,全市已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272个,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1579个,村民组信息员43681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区域性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达13家,市、县两级现有公共培训机构14家,县、乡建立就业培训机构60余家,乡镇建立公共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市、县两级均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新建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了信息化建设,自去年投入运营至今,入市企业上千户,已落实上万人就业;“市劳务输出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部分乡镇实现了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已为城区40多万、农村200多万劳动者建立了数据库,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拓展
各级*已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大力开展了免费职业培训。去年,针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情况,全市启动了农民工素质培训计划。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本地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农民工39103人,有近3万人经过培训成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培训总人数84%。市总工会利用新建的工会再就业基地,对132名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4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组织基层工会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达12个项目、3325人次,投入帮扶资金49.3万元。
在创业培训方面,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创业培训(syb)定点机构,并成立专家顾问团指导创业,共举办创业培训9期54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1620人,其中800人成功实现创业。团*通过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争取青年创业贷款,开展创业培训、技能比赛、返乡青年调研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至今年2月,已申报两批青年贷款项目,培训农村青年2265人。各县(市)区都开展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大部分县(市)区都建立了再就业基地或创业园,14个乡镇在建农民工创业园;初步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尚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是对法律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后,各级虽开展了阶段性集中宣传,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有些*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欠缺应有的关注度,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是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局面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此外,由于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的冲击,创造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失业开始显现化。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各级*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各级财政均难以做到,目前就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随着新一轮就业*的逐步落实,以及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优惠*,各级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县级财政支付压力更大。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紧缺。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严重不足,就业管理存在簿弱环节,技能培训仍较滞后。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尚未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困难重重。基层就业服务机构也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平台建设存在人员少、待遇低等问题。少数县(市)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财政供给未得到很好落实;行政村无法落实专职人员,只能由村干兼职,工资和办公经费均没有着落;村民小组信息员的岗位补贴基本得不到解决。
五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扶持机制尚不完善。尽管*出台了放松银根的*,但各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具体的*保障,放贷控制很严,门槛仍然较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现有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企业发展融资难;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就业促进法》的社会认知度。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提高就业自主性。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充分认识贯彻《就业促进法》对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在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扩大投资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关心和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工作进度,设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其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作用。要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鼓励并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自主创业,充分挖掘民间创业潜力,催生大批充满活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就业。
3.进一步建立就业服务五级平台。要在全面规范乡镇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狠抓村级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健全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管理能力。要突出支持就业援助、打造创业平台、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和转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证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就业优惠*,继续大力筹集就业扶助和支持资金,开发公益性等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要依法研究落实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编制和财政供给问题;明确规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其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对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应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4.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本的培育。各级*及有关方面要逐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和配置规划。要适当整合培训资源,积极争取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基地,加强与市场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职业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水平,培养技能型就业人才。要面向本地企业和外地劳动力市场,开发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培训项目,做到培训、实习、就业相结合,实现就业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协调。要重视和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努力营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的局面。

5.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市、县(市)区*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秩序稳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企业用工监察,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歧视性用工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强*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创造促进就业的良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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