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1:4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由于甲的速度是40千米每小时,一小时才休息5分钟,总周长才22千米。假设甲走完22千米乙一点没走,则22/40=0.55小时即33分钟即走完全程,低于乙第一次的休息时间间隔50分钟,所以第一次相遇时两个人都没有中途休息过,故相出发到相遇的时间是22/(40+6)=11/23小时,约等于28.70分钟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由于甲的速度是40千米每小时,一小时才休息5分钟,总周长才22千米。假设甲走完22千米乙一点没走,则22/40=0.55小时即33分钟即走完全程,低于乙第一次的休息时间间隔50分钟,所以第一次相遇时两个人都没有中途休息过,故相出发到相遇的时间是22/(40+6)=11/23小时,约等于28.7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