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拘留以后是否会有案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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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44

被派出所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如果是刑事拘留,在经判决有罪后,留下案底,判决无罪的,不会留下案底。
具体分析如下:
一、被派出所行政拘留
行为人有违法行为,机关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是可以查到的。
行政拘留是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行政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20日以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只能由县级以上的机关作出。
二、被派出所刑事拘留的
行为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派出所可以向机关请求批准进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后,如果后期经过判决,确实构成犯罪,是会留有案底的;如果经判决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留下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门保存。
《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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