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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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8:34
抢劫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成立:
首先,从客体上看,此一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范围极为广泛且层次丰富多元。
这其中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涉及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层面,可谓是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利益都进行了侵犯。
其次,从客观角度出发,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形态表现为罪犯本人或团伙,在面对财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者任何形式的保管人时,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甚至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索取财物,或者强迫其立即交付财物,其行为方式可谓是相当恶劣。
再者,从犯罪主体层面考虑,这一类犯罪行为一般都是由一些普通人实施,并非职业罪犯。
最后,从主观心态上来看,这类犯罪行为的主观意图必须非常明确,那就是具有直接获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同时还得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行。
就此观点而言,本罪的量刑尺度应大为严峻,构成抢劫罪的情况下,应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落下拘役之罚。
如果在抢劫过程中,出现诸如入室抢劫这样极端恶劣的情节,则必须依法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还要并处无限额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