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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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7:07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一、参与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的,应当立案追诉。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参与处罚标准
1、构成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网络上赌资还能要得回来吗?
网络上赌资,肯定是要不回来的。属于违法行为,输了的钱属于赃款,依法没充入国库。同是还要根据赌资和参与情况,追究参赌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