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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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39
1. 劳动者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这指的是所有求职者,无论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社会身份,都有公平的机会寻找和接受工作。就业歧视,如招聘广告中明确指出“仅限女性”等性条件,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 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这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专长,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路径。员工提出离职后,即使雇主不批准,离职通知期结束后,离职生效,雇主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员工留下。
3.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后,劳动者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工资支付必须及时并以货币形式给予,任何形式的拖欠工资或以非货币形式支付都是违法的。
4. 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雇主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预防工伤和职业病。对于特殊岗位,离职时还应提供离职体检。
5.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一些企业试图逃避这一责任,声称是为员工节省开支,但实际上这是违法的。
6.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这包括由雇主提供的上岗培训和在职培训,以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发展。
7.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争议处理。面对劳动违法行为,如工资拖欠、工作时间过长等,劳动者应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8. 劳动者有权享有休息休假。工作期间,劳动者有权享有规定的休息时间和休假,这包括法定的8小时工作制和规定的休假制度。违反这些规定的“996”工作制等,都是对劳动法的公然挑战。
以上权利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还享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权利、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以及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