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2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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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02:23
会有人管,当地的人保局会管,你可以申请仲裁,然后开庭,估计企业方会缺席,然后等仲裁结果,还是没有拿到赔偿区上诉,最后看怎么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02:23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行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