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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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2:59
从异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购得旧车,但车辆转让后交强险却没过户。在原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车辆造成两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力赔偿愿打认罚,但死、伤者亲属不断向申诉。近日,依法判决肇事者有期徒刑五年,并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交强险最高限额122000元。8月11日,保险赔偿金赔付到位。
买二手车没过户交强险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赔
2009年6月21日13时许,枣庄籍被告人徐某驾驶皖S17×琴岛牌重型货车在兖州市某路段与两辆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王某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杨某受重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徐某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和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因无证驾车、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