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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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22:52

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随着机关的调查,确认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这时候都应当依法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是需要出具书面文书的,在书面文书中会写清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

一、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嫌疑人不构成犯罪。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零八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人民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不代表案件的侦查工作也会停滞不前,随着机关调查工作的深入,除了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外,比如取得了新的证据,或者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机关也是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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