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法成都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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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法旨在规范企业登记过程中的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便利群众。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制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登记,包括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

并联审批是一种以网络系统为支撑的审批方式,通过审批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和限时办结等步骤进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设立综合窗口处理所有申请。各部门如工商、等具体负责实施,并需公开审批信息,提供事前服务,如选址和咨询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服务,包括信函或在线预约。实地服务由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由综合窗口接收,各部门并行审批,承诺时间内作出决定。审批通过后,相关证照通过网络系统传递,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照。

并联审批实施部门需遵守限时办结原则,对违规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遇到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该办法的执行细节。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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