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申诉科多长时间到,几个月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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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1、对于刑事案件,应该是由内部的公诉处或公诉科而不是申诉科负责审查起诉。

  2、在由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案情特殊,有还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为一个月。
  3、在受理的起诉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如果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审限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后还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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